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20年6月10日,学院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院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学术前沿”的发展理念,依托广州超算中心等科研平台、计算机学科以及珠海校区深空、深地、深海、深蓝等学科布局优势,致力于培养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素质研发与管理人才。
为改革人才选拔模式,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院实行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为做好“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参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并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并报学校审批。
2.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负责确定专家组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3.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材料审核
1.对照招生简章上报考条件要求,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2.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3.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专家组面试考察和导师组面试考察两部分。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将于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中旬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专家组面试考察
1.专家组面试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专家组面试考察资格。专家组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
2.专家组面试考核办法
(1)专家组面试考察工作由学科专家组组织进行。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学科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3.专家组面试内容及分值
专家组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PPT陈述时间20分钟。按照“英语”、“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项科目分别给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
(1)英语(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
(2)基础综合(100分)
(3)专业综合(100分)
“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导师组面试考察
凡专家组面试考核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者,均具有导师组面试考察资格。导师组面试考察总分为300分,由申请人所报读的导师或导师组(报读导师只能为学院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得报考外院导师)安排,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导师组综合考察申请人后,给出面试成绩。
导师组面试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和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相加,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
(2)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或导师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专家组面试考察中,单科成绩有超过半数的专家评分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若我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http://sai.sysu.edu.cn/ 。
六、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蒋老师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0号102办公室
邮箱:jiangt69@mail.sysu.edu.cn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1034
七、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2016年7月修正)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本办法由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4.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