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0学年第二学期 “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宿舍建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学生日常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营造卫生整洁的宿舍文化环境,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落实《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 号)和《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 号)文件精神,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1〕14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工智能学院全体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四)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落实宿舍“晚点名”机制。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五)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六)宿舍学风优良,宿舍成员评选年度内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八)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九)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十)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十一)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十二)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十三)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三、评选方式
各宿舍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成员定期开展内务卫生自查。学院对参评宿舍重点检查,按照《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对其思想作风与道德建设和宿舍内务等进行评分。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召开动员工作会议。
(二)宿舍于6月21日中午12:00前向各班班长提交自评材料,由各班班委成员组成评议小组,由各班评议小组审核材料与评分(只对其思想作风与道德建设进行评分,内务评分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检查并评分)并于6月24日12:00前汇总各班级文明宿舍申请材料《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1)、《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宿舍为单位将各宿舍的评选材料打包并命名为“XX年级X班文明宿舍参评材料”发送至邮箱jiangt69@mail.sysu.edu.cn。
(三)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材料。学院统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物业管理部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评价,并加盖公章。
(四)学院评审、公示并上报。学院组织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教务员、教师与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宿舍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务卫生和安全纪律检查。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选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为校级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初评结果将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复审。党委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候选宿舍的材料进行复审, 并对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六)结果公示,发文表彰。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校级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获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由学校向宿舍成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蒋滔;电话:0756-3661034)